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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16:03
来源:榆慈
3月7日,榆林市慈善协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了全省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培训会,同时还学习了中华慈善总会开展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财务合规训练营”的相关内容。
培训会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实施以来,为中国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实现依法行善提供了法律依据。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并将于2024年9月5日起正式施行。
大家认真听取了由西北大学慈善文化研究院专职研究员薛新娅教授对首次修改《慈善法》的背景、意义及内容的精彩解读。她讲到,此次修改的《慈善法》增加了应急慈善、社区慈善、个人慈善求助、慈善组织助力国家重大活动、鼓励开展慈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内容,填补了《慈善法》在这几个方面的空白与不足。《慈善法》的修改,呈现出六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彰显新时代中国慈善事业的新特质;二是回应新时代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新问题;三是开创新时代中国慈善法治建设的新局面;四是健全新时代中国慈善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五是创建新时代中国慈善社会氛围营造的新机遇;六是激发新时代中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活力。
培训会上,大家认真做笔记,互相交流心得,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对新修改的《慈善法》有了初步的理解。下一步,榆林市慈善协会将广泛组织动员全市慈善工作者、慈善志愿者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的系列活动,引领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发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慈善法》的主体、主导和先锋作用。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社会上一切有意愿、有能力的爱心力量,依法坚持不懈地参与、引导、推动、保障慈善事业的健康规范运行,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文/高艳 图/陶文轩